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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校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靠管理》提案的办理情况通报

2017年11月02日 11:21  

在今年召开的学校二届六次教代会上,李钢、任国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校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靠管理提案》的提案,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予以立案,由保卫处牵头承办,后勤处、学工部配合。

李钢代表认为,校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日渐增多,特别是共享单车在校内出现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已经显现,希望管理部门改进管理,还校园归顺。

代表建议:

1.出台共享单车和自行车摩托车停靠规则。

2.设立停车提示牌。

3.利用现有显示屏宣传,提示学生遵守规定。

后勤处回复为:

首先感谢老师们对学校交通的关心!对于共享单车(小黄车)进入校园,学校领导,保卫处、后勤处、学工部等部门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3-4月保卫处在办公系统上陆续发布《关于清理无校园电动助力车牌的通知》《关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校园交通人车分流管理的通知》相关管理要求以及每周《校园交通违章通报》。对于共享单车(小黄车)管理,前期由于经营方的后续保障没跟上,在保卫处、后勤处、大正物业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规范了校园小黄车的停放地点及停放秩序,现经营方已安排有人负责引导、规范停放、修缮等工作,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基本解决。近期,保卫处配合学工部开展“大学生文明修身行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遵守学校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结合学校《校园车辆管理办法》(重科院[2015]39号)文件要求,请全校师生员工全面遵守校园人车分流规定,积极支持、配合人车分流管理,共同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的校园环境。

李钢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