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教职工困难帮扶工作,更好地体现对教职工的关心关爱,根据学校困难教职工慰问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困难教职工慰问申报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困难慰问人员范围
(一)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患重病住院和因病长期在家休养的教职工;
(三)因遭受突发意外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和人身重大损伤的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可列为困难教职工慰问对象。
(一)因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灾难,损失惨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因遭受意外严重伤害,造成永久性残疾,不能正常工作,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三)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成年,家庭生活困难的;
(四)身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的。
三、慰问标准和方式
(一)学校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慰问,标准为1000元/年,每年组织一次。
(二)学校对身患重大疾病的教职工慰问,标准为2000元/年,一般为临时一次性的,由校工会或学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研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学校对遭受突发意外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和人身重大损伤的教职工的慰问,学校可根据当年经费、申报等实际情况,由校工会或学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研究,确定具体的慰问补助标准,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审批程序
(一)教职工本人根据申报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重庆科技大学困难教职工慰问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交分工会审核。原则上须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可由所属分工会帮助填写审批表。
(二)申请者需向学校提交下列相关证明:
1.配偶的下岗、待岗证明复印件;
2.家庭的月平均收入证明(提供最近一个月的工资单);
3.遭遇重大意外事故或灾难,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患重病、大病者须提供病史证明复印件。
(三)分工会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申请者的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后签署意见,提出慰问金额的建议,供学校研究参考。《重庆科技大学困难教职工慰问审批表》须由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所属党总支盖章,方为有效。
学校教职工福利委员会负责对分工会审核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审议、公示,一旦发现提交材料作假,取消当事人的申请资格。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17:00前将《重庆科技大学困难教职工慰问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的电子文档发到1996003@cqust.edu.cn,纸质版交校工会319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校工会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