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学院二级教代会作用,落实教职工对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监督职能,9月26日上午,法政与经贸学院在厚德楼H306召开了第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审议并票决《法政与经贸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学院应到会教代表16人,实到代表13人,列席4人,符合会议规定,会议有学院分工会主席、教代会主任田懿主持。
会上,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吕庆春就《法政与经贸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讨论稿酝酿起草的背景、讨论修订的原则、补充完善的细则等向大会作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强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依靠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创造,全体代表要从促进学院学科专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摈弃本位思想,对讨论稿进行认真审议,履行好代表的权益,发挥好在学校、学院发展中干事创业的表率作用。
经过代表们认真审议并通过的“四个细则”和“四个办法”是在学院原有各绩效考核方案基础上,根据学校最新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要求,取长补短综合修订而成,学院组织教学、科研、实验、管理等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开会讨论,分散意见征集,对归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酝酿修改,修订讨论稿获得教代会全票表决通过,这对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