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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将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本校导师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纳入绩效计分范畴》的提案办理情况通报

2025年02月27日 15:44  

2024年,张鹏、郑恒伟等代表提出关于《建议将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本校导师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纳入绩效计分范畴》的提案,经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予以合并立案,转由科技处承办。

一、张鹏、郑恒伟等代表认为:

我校研究生规模不断增加,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质量也在稳步提升,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的合作成果也在逐年增加。而在导师和研究生合作的论文撰写发表过程中,导师花的精力和时间会更多。但是现行重庆科技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及《科研其他绩效计分细则》两个文件,没有把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本校导师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纳入绩效计分范畴。为进一步激发教职工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的活力,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助推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建设。建议在《科研其他绩效计分细则》中,将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本校导师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纳入绩效计分范畴。

二、张鹏、郑恒伟等代表建议:

参考目前其他院校对学生一作、导师为通讯作者论文的奖励办法,在《科研其他绩效计分细则》中,将本校为第一单位、本校学生为第一作者、本校导师为通讯作者的高水平论文纳入绩效计分范畴,或者以科研项目配套的方法予以资助。

  1. 科技处回复意见如下:

    经征求各学院建议和意见,为进一步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并形成高水平科研成果,进一步为我校研究生继续深造提供有效支持,已将提案建议纳入成果认定办法和绩效考核办法。

    四、张鹏、郑恒伟等代表对办理回复意见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