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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工会投稿及奖励办法

2018年04月12日 14:46  

为广泛宣传教代会、工会的工作动态、各分工会“教职工之家”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教代会、工会工作的积极性,激励各分工会进一步做好宣传信息工作,特制定此投稿及奖励办法。

一、体裁内容

稿件内容以报道、展示教代会、工会工作为主,主题突出,积极向上。消息、通讯、专题、论文、散文、诗歌、摄影等形式均可。

二、约稿方式

校工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以及工作部署,定期拟定《工会约稿通知单》,适时发送各分工会进行约稿。各分工会按约稿要求按时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为保证稿件质量,规范报送流程,向校工会报送的每篇稿件须填写《工会稿件报送表》(见附件),并注意:

1.时效要求:为了保证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原则上新闻事件在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否则不予发布和刊载。

2.图片要求:紧扣主题,突出主要人物或新闻事件的进程。有图片说明,色彩、亮度适中,比例协调,每张尺寸不低于500KB,数量控制在3张以内,通过电子邮件附件报送。

四、投稿方式

1.向校工会投稿,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办公系统工会翁蕾邮箱或gh65022005@163.com,并以电话形式告知,联系电话:65022005。

2.向校工会以外投稿并被采用的,请提供原件或有关证明材料。

五、奖励对象

单位或个人以报道、展示教代会、工会工作为主向校报、校园网、《重科教工》杂志、工会网以及校外有关刊物、媒体投稿并被采用的。

六、奖励办法

1.投稿被校工会网站采用的,每篇稿费10元;

2.投稿被校工会杂志《重科教工》采用的,每篇稿费20元;

3.投稿被学校主网页采用的,每篇稿费20元;

4.投稿被学校校报采用的,每篇稿费30元;

5. 应校工会约稿要求报送并被采用的,每篇稿费60元;

6. 投稿被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等上级工会组织网站、刊物采用的,每篇稿费50至100元;

7.投稿被市级及以上期刊采用的,视情况每篇稿费50至80元,被国家核心期刊采用的,另行奖励。

8.向市一级报刊、电台等新闻单位投稿被采用,或在市级会议交流发言的,每稿奖励100元;

9.稿件视采用情况按《重庆科技学院“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二级“教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时进行专项加分。

重庆科技学院工会

2012年10月15日